教育技术学院本科生2015-2016学年国家、省政府奖学金 评审结果的公示
按照《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,我院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,严格依照评审程序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主要从思想先进、学习优秀、贡献突出、比竞赛和科研成果丰富等方面进行考察,优中选优,并非只看成绩,力求全面发展。学院实行了综合评议和学院评审小组讨论审核相结合的原则,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了审核和初步认定。 现将初步认定的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信息公示如下,公示期从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,如有异议,请联系我院评审工作组,联系人:赵广红,联系电话:024-86591082。
教育技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|